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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為勞工法定休假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5月1日)為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在這個屬於勞工朋友的重要日子裡,正航資訊特別提醒,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5月1日)為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給薪,如果真的需要勞工於當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且加倍發給工資。
雇主如需勞工於該勞動節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之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
勞動節出勤工資給付規定
今年勞動節在星期三,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勞動節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5月1日(星期三)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之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5月1日(星期三)國定假日出勤工資給付計算如下:
月薪制員工
假設月薪為新臺幣48,000元的勞工(以48,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200元)出勤8小時,其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
200元 x 8小時 + 1,600一日工資=3,200元,該員在【國定假日】當天出勤薪資為 3,200 元。
時薪制員工
而若是時薪制人員,他國定假日加班的薪資計算方式是時薪 × 2 × 出勤時數,
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如果這名員工的時薪是 183 元,且出勤時數剛好為 8 小時
183元 x 2倍 x 8小時=2,928 元,該員在【國定假日】當天的薪資為 2,928 元。
提醒:勞動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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