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福利金代扣與申報,企業人資該如何應對?

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提撥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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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以下簡稱職福會)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須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以下簡稱免稅標準)規定,始得免納所得稅。因此,當職福會取得營利事業提撥之職工福利金,應依提撥標準分別認屬福利基金之增加或當年度之收入,以正確計算免稅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支出比率。

 

職工福利金來源

營利事業依法成立職福會,其提撥來源分有按創立或增資資本額提撥之福利金、自職工薪資內扣撥之福利金及自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及下腳變價時提撥之福利金。其中按創立或增資資本額提撥之福利金及自職工薪資內扣撥之福利金,係屬職福會福利基金之增加,可不併計年度收入;惟自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及下腳變價時提撥之福利金,係屬職福會當年度之收入,應併入各項收入計算支出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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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

  • 創立時資本總額1% ~ 5%準用前項計算基準
  •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0.05% ~ 0.15%
  • 職工每月薪津0.5%
  • 下腳變價20%~ 40%

其他企業組織範圍: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改制為勞動部)92年3月24日勞福一字第0920016167號令:『其他企業組織之範圍』,為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

PS:

  1. 查「下腳」係指事業單位在營運過程中所殘餘之渣滓、廢料,該事業單位無法回收再生,作為其營業項目相關之用途,而尚可資為他用,仍能變價之物。本案公司逾使用期限且無修理價值之廢油罐車,其並未經過營運製造過程,係屬資財之性質,在該公司雖已無用途,惟仍不能列為「下腳」處理。
  2. 執行由勞資雙方共同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辦理。職工福利金應存入公營或民營銀行。

職工福利金可動支範圍及項目

  • 福利輔助項目: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急難貸款、災害輔助等。
  • 教育獎助項目: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
  • 閒育樂項目:文康活動、社團活動、休閒旅遊、育樂設施等。
  • 其他福利事項:年節慰問、團體保險、住宅貸款利息補助、職工儲蓄保險、職工儲蓄購屋、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退休職工慰問、其他福利等。

職工福利金動支比率:

各款動支比率不予限制,惟各款動支比率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度職工福利金收入總額百分之百。職工福利金以現金方式發給職工,應以直接普遍為原則,並不得超過當年度職工福利金收入總額百分之四十。

職工福利委員會應報備事項&報送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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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金提撥標準分別認屬福利基金增加或當年度收入,以正確計算當年度支出比率

新設立之甲職福會於辦理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按創立資本額提撥之福利金收入新臺幣(下同)137萬元、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83萬元、結餘款54萬元(=137萬元-83萬元),且申報符合免稅標準各款規定而免納所得稅。惟查甲職福會當年度取得營利事業提撥之福利金共284萬元,其中按創立資本額提撥之福利金137萬元,係屬福利基金之增加,可不併計當年度收入,自每月營業收入總額提撥之福利金147萬元,應列入當年度收入;甲職福會因不諳法令規定,誤將按創立資本額提撥之福利金列報收入,據以計算支出比率為61%(=83萬元÷137萬元),經重新核算甲職福會之支出比率為57%(=83萬元÷147萬元),未達免稅標準規定之60%,爰輔導其編列結餘款使用計畫並經主管機關查明同意,以適用免稅標準之免納所得稅規定。

職工福利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營利事業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得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第2款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及列支職工福利費用,不得再以福利費科目列支任何費用,但員工醫藥費准核實認定;如有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舉例甲公司已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職工福利費用300萬元,包括提撥職工福利金200萬元及舉辦員工旅遊支出100萬元,該局查核發現,甲公司歷年提撥之職工福利金餘額,足以支應108年度員工旅遊費用100萬元,因此甲公司辦理員工旅遊之相關支出,應先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支應,甲公司不得將員工旅遊支出再列報為該年度職工福利費用,該局乃依規定調減100萬元,補徵稅款20萬元。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提撥福利金的事業,除員工醫藥費外不得再列支任何費用

提醒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之營利事業,員工醫藥費得核實認定支出外,如舉辦職工旅遊、慶生會等員工文康活動及聚餐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其他費用列支,不得以福利金科目列支任何費用。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第1款、第5款及第6款規定,營利事業職工福利金之提撥,以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為限;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提撥福利金及列支職工福利費用者,不得再以福利費科目列支任何費用,但員工醫藥費應准核實認定;如有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HRM系統在應用上的功能優勢

  • 透過薪資方案設定,薪資單每月自動代扣0.5%福利金。
  • 職工福利金進行相關支付時,由各類所得專項薪資單進行獎金發放。
  • 福委會留抵金額單,可直接載入每一位員工,於所得年度的本期留抵金額,福委會所得金額,代扣福利金額,期末留抵金額,並且依據期末留抵金額數字判斷是否有年度申報金額。
  • 申報檔輸出作業,可拋出符合關貿系統的文字檔,上傳到關貿系統進行福利金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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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正航HRM系統中,是如何處理福委會的問題呢? 以及在解決方案中可以如何協助HR同仁簡化操作呢?

1. 到職單 / 職務異動單:

正航的HRM系統以簡易操作為設計理念,HR只需要在人員薪資設定設置代扣福利金與費率,計薪時系統就會自動代扣福利費。一來可以隨時調整,另一方面也降低人工計算的錯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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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放福利金

由獨立的單據執行,可獨立權限使用,系統還會自動計算是否代扣二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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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福委會每年度收支紀錄

均會存於系統中,並累計每位員工已領福利金的狀況,若達個人扣稅金額,將於申報時以應稅所得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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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以上企業盡早成立職工福利事業

職工福利,其立法旨意在於鼓勵事業單位成立職工福利事業,積極照顧職工福利,以維護職工的權益,提醒您若為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雇主未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其屬違反勞工法令,而透過正航系統,從每月薪資單的代扣福利金,各類所得專項薪資單發放,由留抵金額單載入當年度的留抵金額與申報金額,到各類所得申報,透過正航系統可以說是一條龍的操作,歡迎您可以進一步的了解正航HR的相關功能,來幫助您解決HR方面的困擾。50人以上企業盡早成立職工福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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